离婚后抚养孩子双方有责

发表日期:2011-11-10 07:21:41  来源:法之务离婚律师网  阅读:189 次

大足区董女士问:我和老公离婚已经有4年了,离婚时除了小孩什么都没有要。随着孩子越来越大,我独自一个人抚养孩子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请问,我可以让小孩的父亲承担一些上学费用吗?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丽丽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 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根据该项规定,董女士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起诉父亲要求其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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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记者 王明 实习生 洪颖

作者:王明 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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